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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管理创新奖”怎么拿?两分钟信息全掌握
2016-04-26 04:36 秘书处 

管理创新奖”怎么拿?两分钟信息全掌握

来源:经信委微信

为了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模式,开展浙江省企业管理创新奖评选工作,省经信委制定了《浙江省企业管理创新奖评选暂行办法》。要参加评选需要符合什么条件?评选走什么样的程序?怎么打分?又有什么奖励呢?看小编为您一一梳理。

奖励 不仅仅是奖牌而已

浙江省企业管理创新奖设综合奖单项奖若干项,获奖企业总数不超过50家

在多项管理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获奖企业授予综合奖、在某一项管理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获奖企业授予单项奖。

得奖后……

省经信委对获奖企业颁发证书及匾牌

省经信委支持获奖企业开展技术创新、技术改造、信息化建设等工作,政策扶持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

条件 符合这4条就可申报

凡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,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,均可申报浙江省企业管理创新奖。

在上述范围内的企业小伙伴还需具备3大条件:

▶ 企业运用现代管理思想及理论、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,在管理理念、组织与制度、管理方式、管理方法等一个或多个方面所进行的成功探索,具有先进性、创新性、实践性、效益性和示范性,反映企业在管理活动中已进行的成功实践,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具有示范推广价值,对我省经济发展有示范带动作用;

▶ 申报企业为规模以上企业近2年持续盈利,且销售收入、利润、税收三项指标的增长率均高于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平均增长率

▶ 申报企业愿意公开其管理创新成果、案例,分享管理经验。

小贴士:省、市“三名”培育试点企业、管理创新试点示范企业、创业成长之星企业、分类综合评价中A类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

程序 步步严谨,全程监督

要获得“浙江省企业管理创新奖”要闯过6大关卡:

自愿申报

企业自愿向所在市、县(市、区)经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。

初审推荐

各设区市经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,并按要求择优推荐上报省经信委。

专家通讯评审

经综合评定后,确定拟入选企业名单。

专家会议评审

经综合评定后,确定拟入选企业名单。

公示公布

拟入选企业名单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公示,无异议后由省经信委发文公布。

监督检查

评选过程由省经信委纪检部门全程监督,对反映问题进行核查。

打分满分100分,创新性占40分

先进性(10分):

指企业通过管理实践,提炼总结出具有浙江特色的新管理模式和理论,有效提升管理水平,促进提质增效,具有一定的先进性、理论价值和指导意义。

创新性(40分):

指企业创造或运用了新的管理理念、方法、管理工具等,在组织制度、经营模式、方式方法等一个或多个方面进行创新,成效显著。

效益性(30分):

指经过科学评估、测定与计算,证明确实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,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,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同行前列。

示范性(20分)

指企业的管理创新成果具有推广的可行性和较高的应用价值,对其他企业有学习借鉴作用。

小贴士:专家通讯评审和专家会议评审分别占40%、60%的权重;获奖企业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选取,经综合评定后,确定获奖奖项和具体名单。

本暂行办法自2016年5月15日起施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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